Sunday, June 15, 2008

試讀:《測謊機男孩》


相信大部分的人心底,或多或少都有想要一窺別人心中想法的慾望,就算無法有「讀心術」,如果有一天,有個人可以把自己當作測謊機,只要一聽對方講話,就能知道對方有沒有說謊,這樣的人是不是能有很快樂的人生,因為不再有人可以欺騙他,再也沒有人有任何事可以隱瞞他,如果當法官,絕對不會誤判,當老師,學生絕對不敢作怪,當顧客,老闆不敢偷斤減兩,聽起來果真美好,然而,真的是這樣嗎?

故事裡的男孩約翰‧伊根生活在愛爾蘭,11歲卻已經長到175公分高,也許是身材的與眾不同讓他明顯的與同儕之間格格不入,閱讀每一年的金氏世界紀錄成為他的重要消遣,有一天,他無意間發現了自己有「測謊」的天賦,於是他不斷的測試著自己的能力,發現自己的能力越來越強,他想要藉由自己這項天賦來申請金氏紀錄,也許當他的這項天賦被金氏世界紀錄所認可後,別人就不會再將他視為怪物般的巨人。

於是,伊根努力的去觀察周遭的人,驗證自己的天賦,他變得多疑,動不動就發脾氣,在這同時,伊根家庭裡的某些變化也逐漸形成,這是時間上的巧合,還是不斷測試著家人的伊根所造成的?故事就從這裡漸漸展開。

青少年的心理變化本是微妙,原本簡單的念頭卻無人相信,逼的伊根只好不斷的嘗試去證實自己,對家人對同學細細觀察著,試驗著是否能成功的證實謊言,偏偏伊根的父親在工作上失意,每天只顧著過自己的日子,嘴上說說要去唸書,要去找工作,一點也無心關心伊根,而母親則是個毫無主見的軟弱個性,即使明知自己的丈夫不忠於家庭,卻靠著欺騙自己而過日子,沒有人真正關心伊根,每個人只是沈溺於謊言中,只要不揭穿彼此,大家相安無事就好,執著於證實事實與謊言之間差距的伊根不知不覺的落入了無法自拔的困境,也造成他一步步越來越偏差的個性。

故事接近尾聲時,伊根的母親說,『是沒錯,但是與其承受內心的折磨,不如對真相一無所知,日子比較好過』,現實生活上也許許多的人也寧願如此,有時候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比事事追根究底來的快樂,或許這也是人際關係中一種不得不的妥協吧。

說實話,對我而言這不是一本易讀的小說,讀完之後又花了些時間快速的把整本書翻過一次,才能動手寫下心得,整本小說讀來平靜無波,如果只是讀過而不用心或許難有收穫,但細細思量卻讓人心生驚恐,一件件不起眼的小事,一點點不在意的疏忽,可以讓原本和樂的一家變成完全不一樣的結果,即使故事到最後看似恢復一家和樂融融,但間隙卻已造成,隔閡無法彌補,只靠著彼此間不信任卻又故作無事的謊言來維繫彼此間的關係,或許印證著上文所提到的「不得不的妥協」,希望人生不至於至此地步。

入圍2006年 曼布克獎決選作品

出版:皇冠文化出版
作者:M.J.海蘭
譯者:謝佳真

8 comments :

泡泡 said...

不過聽說現實中
真的有人有這種類似的能力
不知道是真還假

苦悶中年男 said...

to 泡泡:我想人類還無法理解的現象太多太多,我是寧可信其有。

tooren123 said...

原來這本書你也有試讀喔~

謊言、實話,
表象、真相,

還是一樣在 yishu 那裡留的
畢竟看穿謊言之後,
如何「看待」謊言才是更深的哲學啊~

更進一步說,
看穿表象之後,
如何「看待」真相才需要更高的智慧啊~

OK 列入待讀之書清單中。

苦悶中年男 said...

to 土人:這本書適合你讀啦,我讀起來還真有點累,這種淡淡的書難度最高,就像電影動作片容易發揮,內心戲不易表達的好一樣。

謊言無可避免,說謊者如何拿捏以及聽到謊言者如何面對才是學問啊,一個不小心就是兩敗俱傷。

tooren123 said...

「兩敗俱傷」說的好啊~

其實如果跳高一個層次來看,
語言總是在指涉著某些事物,
所以可以把謊言視為不指涉事實、但反映說者內心、個性等事物的一種語言,
這也是某種事實呵(雖然好像有點詭辯),
這樣看來,
謊言的「罪惡」似乎也削減了許多,
而說謊的人也可以獲得諒解。

苦悶中年男 said...

to 土人:你的哲學言論我是越看越昏頭了(笑~)。

謊言再怎麼不涉及事實最終還是反映說謊著心中認為的事實,或是希望的事實,或希望對方接受的事實,所以你提到「詭辯」的一段,我應該看懂了,也有所認同。

至於如此能否減輕說謊者的罪惡,我覺得見仁見智啦。

還是老話,說謊者與聽者應該自行取得平衡點,我覺得也是如此,才會有所謂善意的謊言之類的說法,自行把謊言合理化。

tooren123 said...

其實,說謊之所以被非難,
成為道德上甚至法律上的罪惡 (例如偽證),
無非是因為所說的語言與事實不符。
但是,
1. 語言除了陳述事實,應該還有別的用途。
例如表達慾望、企圖、動機、諷刺、開玩笑,甚至搞 Kuso 等等。
如果在這些脈絡下去看,
不見得謊言是一種罪惡。
所以囉,一般會視為罪惡的所謂「謊言」,
應該是指,在應該陳述事實的情況下,
做出不符合事實或捏造事實的言論,
這才是會被責難的謊言。

2. 但是,語言自有其極限,
要趨近事實到什麼程度的語言,才叫實話?
比方說,介川龍之介的「羅生門」就是很好的範例,
假設看到事實經過的所有人所說的都是實話,
但是每個人所觀察的細節、重點,以及對語言的掌握能力等等,
都會影響他所說的「實話」。
這時候「實話」的意涵就可以很寬鬆了。

語言的問題一大堆,
所以,靠語言溝通的人類才會這麼多災多難啊~~呵呵...

苦悶中年男 said...

to 土人:跟搞哲學的人討論這些真是一大挑戰啊!

我的腦袋比較單純,「在應該陳述事實的情況下,做出不符合事實或捏造事實的言論」,我想的比較簡單說法,說出來的言語對別人造成傷害、影響,才會成為被責難的謊言,甚至違法的謊言,如果我每天對著鏡子自言自語「我是帥哥」,既沒傷害別人也不會干擾別人,這種話隨我愛說多少遍也無所謂。

靠語言溝通多災多難?靠文字不是更慘,大家常呼籲不要只靠email,以免表錯情會錯意,要多用言語,打電話、當面談....所以溝通才真是大學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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