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December 23, 2010

試讀:《愛書狂賊》

愛書狂賊我一直以為「雅賊」二字用的莫可奈何,既然為賊,怎可硬要附庸風雅的冠上「雅」字,唯一的解釋只能說是受害者不得不的自我安慰,或許兼有對自己嘲諷的意味在內,碰到了這樣的小偷,不像殺人放火的惡行,罪不該死,但往往又讓被害者心有不甘。或許因此而用「雅」字讓偷竊的行為不再那麼的讓受害者難堪,也美化了令人厭惡的罪行,所以說穿了,就是一種因應特定行為而產生的字彙。

《愛書狂賊》是因為作者艾莉森.胡佛.芭雷特偶然接觸到珍本書,而開始對這些珍貴的書本發生興趣,而引發出對這一個古書市場的研究,而古書商與偷書人之間的關係,更成為作者好奇的焦點。於是艾莉森藉由接觸訪談書商及偷遍全美國的偷書賊基奇,在兩個對立的角色間旁觀,帶領讀者揭開了偷書人的內心思考,也讓讀者了解珍本書商的運作,及對偷書賊週而復始的偷竊行徑的反應;《愛書狂賊》中穿雜著許多珍本書籍的介紹,可以說讓許多愛書人一開眼界,或許書中的珍本書店中所收藏及銷售的書籍並非一般人所能接觸及,但長本書讀下來,對於書中提到的珍本,還是有著一種不可言喻的悸動。

基奇的角色貫穿全書,艾莉森透過資料的收集、訪談,甚至陪著他走訪被他偷過的書店舊地重遊,漸漸的深入他的思考,了解他偷竊的目的,我們看到的是一位擁有對古書充分知識,有品味,對自我有著自信的知識份子,卻豪不在意的任憑自己一而再的取得不屬於自己的物品,並且完全不認為自己有錯誤,理直氣壯的奪取他人物品,甚至還拿出了100大排行作為標的,期望有朝一日能「收集」齊全全部,這樣的心態當然可議,但也凸顯了一種現象,自以為不傷人的雅賊偷竊的理所當然,這樣的犯罪到底該如何被定義,如何被處罰?

不過遺憾的是,從作者的描述中,看來在美國現行制度下,這樣的偷竊行為似乎並沒有被相關單位重視,犯罪行為不容易被定罪,即使一切條件都符合了,恐怕也只是輕判,幾個月後基奇出獄後,仍然一再犯下相同的行為,即使警方在他的住所搜出許多珍本,在無人報案的情況下,也不能視為犯罪的結果來處理,對於人權的完整保障,相對也成了犯罪者最好的防護,逼得書商只能自力救濟,透過彼此之間的互通信息來達到防範的目的。《愛書狂賊》一書中,對於兩著之間的關係有著許多生動的描述,基奇帶著作者踏入書店的一幕,作者忐忑不安的心情充分反映出一般人做賊心虛的心理,卻也襯托出基奇對於自己的犯罪行為完全不以為意的心態,也是相當有趣的對比。

每位愛書人書架上或多或少都有自己難以割捨的書籍,或許是小時候的床邊故事,或許是自己購入的第一本書,又或者是曾經讓你感動再三的一本書,不一定是有著歷史,著名作家的初版作品,也不需要是金邊硬殼精裝的珍本,但對於愛書人而言,那種價值依舊是無可取代的。書籍的價值在於與擁有者之間的情感交流,在於內容所帶給閱讀者的心靈悸動,因為年代、歷史所帶來的價值,或許應該留給博物館、圖書館,或專門的收藏家去衡量,對我而言,書本的價值還是建立在我對它的喜愛程度上啊。

出版社:遠流
書名:愛書狂賊
作者:艾莉森.胡佛.芭雷特 (Alison Hoover Bartlett)
譯者:賴盈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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